党建之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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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保卫部2023年度工作目标

发布日期:2023-04-2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党委保卫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,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,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“双高”建设为引领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以“强校有我在行动”为抓手,务实重行,真抓实干,全面履行单位职能,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、开创新局面,现制定党委保卫部2023年度工作目标如下:

一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(15分)

(一)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(5分)

1.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(1分)

制定并落实中层干部2023年履职尽责重点工作清单、基层党组织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、党员履职尽责清单;严格落实干部“一岗双责”,严于律已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;党建资料规范完整,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良好等次以上。

2.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(1分)

坚持民主集中制,班子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忠诚履职,部门政治生态好,群众满意度高;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“强校有我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;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支部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书记讲党课、谈心谈话等制度;基层党组织在年度考核、职称评审、评奖评优、发展党员等方面政治把关作用强,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调查满意率在90%以上,对党组织、支部书记调查满意率在90%以上。

3.强化理论武装(1分)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同志深刻领悟“两个确定”的决定性意义。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,党员教育培训达标;扎实开展主题教育,深入开展系列实践活动,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。

4.加强党员队伍管理(1分)

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师生制度,深入师生中开展谈心谈话,开展安全稳定调研2次;落实党员常态化服务社区制度,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建设,党员服务时长达标;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注重对从中青年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,计划培养“入党积极分子”对象1名;全年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和党纪党规教育8次,本部门党员无违纪违规情况。

5.加强党建品牌建设(1分)

按党建品牌建设要求,积极争创样板支部。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,聚力并进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,总结提炼形成党建业务双促进、深度融合典型案例。

(二)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民宗工作(5分)

1.思政工作(1.4)

(1)落实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》,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,全年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,按时上报相关材料。开展安保队伍思想状况调研,撰写调查报告,提高思政工作的针对性、有效性和实效性。

(2)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建立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电子档案,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、学习生活动态;对校内所有学生社团组织进行调查摸底,严防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宗教组织对校内学生社团的渗透和利用。

(3)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“三坛(团)一堂”“三微两端”等各类宣传阵地监管,加强讲座、论坛、报告会等审批管理,严格执行“一事一报”。加强网络舆情引导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

2.文化建设与文明创建(共1.2分)。

(1)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与创建活动,教职员工知晓率、参与率高。

(2)打造教职工志愿服务品牌,教职员工文明素养提升有成效,所属办公区(含主管场所)内外环境整洁优美,文明氛围浓郁。

(3)部门创建活动有方案、有台账、有过程资料、有专人负责,“文明细胞”创建活动有特色、有典型案例。

(4)积极开展“一处(室)一创新”文化创新活动。

3.宣传工作(共1.2分)。

(1)加强本部门网站管理,改版重建党委保卫部网站。

(2)做好维护和信息发布,严格落实“三校三审”制度,提高新闻报道质量,每月在学校主网和部门网站投稿不少于两篇。

(3)结合部门工作积极培育“安保服务”“七防工程”等典型案例,并利用外媒进行广泛推介。

(4)加强本部门所辖新媒体、所属教职员工自媒体治理,加大安全知识正能量产品供给,为师生提供全方位、规范化的安全知识服务。

4.统战工作(共1.2分)

(1)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每学期召开1次有关统战工作会议,传达省市统战工作精神,确保党的统战方针政策贯彻落实。

(2)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,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。

(3)落实学校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实施方案》,每学期开展1次师生宗教信仰摸排工作,及时上报信息,做好信教师生教育引导和帮扶、转化工作。

(三)党风廉政建设(5分)

1.落实“两个责任”(2分)

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,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其他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制定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,严格执行班子成员与本单位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,督促履职尽责、纠偏正向。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本单位教职员工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。

2.加强廉政教育(1分)

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党纪法规学习教育,积极组织参加廉政教育系列活动。

3.强化风险防控(1分)

制定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及防控措施,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权力运行,有效防范廉政风险。

4.建设“清廉校园”(1分)

积极参加学校“清廉校园”建设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纠治“四风”,加强工作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、公正公平、干事担当的政治生态。

二、履职效能(50分)

(一)落实基本职能职责(15分)

1.做实消防安全管理(2分)

(1)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,组织签订2023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。

(2)建设消防控制中心,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功能,逐步实行模块化管理。

(3)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加强消防器材和装备管理,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完成上级消防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
(4)开展“11.9”消防安全知识讲座、消防培训、应急疏散、灭火实战演练等,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、灭火实战技能;建立基础设施台账,明确安全管理责任。

2.强化校园“三防”建设(2分)

(1)加强技防建设。完成学校“智慧安防”系统设计与论证,建设智慧校园安防系统,提升校园技术防范预警能力。

(2)加强物防建设。加大对物防设施的投入力度,对校园基础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维护。在校园内敏感路段增加减速带和限速标识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维修或改造;加大对警用器材、反恐应急处置装备、消防设备器材等必备物防设施的投入力度,发挥物防基础保障作用。

(3)加强人防建设。开展安保队伍业务培训2次,严格落实《学校校园“110”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工作流程》,执行24小时校园“110”接警处警服务、24小时全方位巡逻、24小时值班制度,强化大巡逻大防控机制,提升安保人员素质和综合执勤能力。

3.持续开展安全教育(2分)

(1)开展“十防”安全教育。采取“培训+演练,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方式,对师生开展防火灾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诈骗、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传销行骗、防不良网贷、防宗教渗透等为主要内容的“十防”安全教育,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
(2)开展专题教育与实战演练。组织全校师生开展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“全国防灾减灾日”“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”“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”“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”“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”“反电诈”“反恐防暴”等系列专题教育和实战演练活动。邀请不同安全领域的专家到校开展专业性的安全教育讲座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(3)全年组织开展反恐防暴知识培训和演练2次、治安及生产安全知识培训2次以上,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次以上,反电诈安全教育培训与讲座2次以上。

4.落实校园安全管控常态化(2分)

(1)完善校园安全管控常态化体系建设,加大校门入校身份核查核验力度,规范核验程序。

(2)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和安全检查,保证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公寓楼、实验室、危险品库、消防泵站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到位。

(3)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,获取专业指导并及时上报各类信息,做好师生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后的相关安全工作。

5.加强交通安全整治(2分)

(1)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。完善校园道路交通设施、警示标志,规范校园交通管理,引导车辆有序停放。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,清理“僵尸车”、治理“超速车”等,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。

(2)落实“高峰勤务”和安全岛值班,合理引导人流、车流,维持和指挥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平安出行。

(3)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。充分利用“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”等契机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,共创安全文明校园交通环境。

6.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治理(1分)

(1)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层层压实责任,强化检查考核,严防安全事故。

(2)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,加强校园食品、实验室、消防安全、燃气、特种设备等管理,消除校园安全生产隐患。

(3)开展“安全宣传咨询日”和安全宣传进班级等活动。

7.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(2分)

(1)组织签订平安建设(综合治理)目标管理责任书,压实综治主体责任制。

(2)深化“七防工程”建设,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“百日行动”。

(3)落实党的宗教政策,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。加强阵地管理,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。

(4)制定相关应急安保方案,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期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,按上级要求推进校园“反恐防暴”工作。

8.加强安保服务规范化建设(1分)

(1)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,明确安全责任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,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

(2)推进安保社会化改革,规范社会化保安人员业务范围和服务标准,提高保安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
(3)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教育、培训和考核,开展“十佳”文明保安员的评选和表彰。

9.落实安全行政管理(1分)

(1)每月开展安全检查,通报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。

(2)全面强化情报信息的收集梳理、预警响应、防范处置,切实做好反邪教和反恐怖工作。

(3)做好师生户籍管理、各类活动安保服务和安保执勤工作;

(二)推动年度重点工作(25分)

建成智慧安防系统。按省公安厅、教育厅关于安防系统建设指导规范文件要求,科学制定建设规划、精心组织系统设计和施工,建成师范校区大门人脸识别和车辆倒闸系统1套,布设监控点位720个,停车系统抓拍单元8个(套),雷达测速抓拍单元6个(套)、一键式报警柱3个(套)、一键式报警箱27个(套)等。提供视频采集,巡更考勤、电子地图、车辆管控、人脸门禁识别系统等应用,集预警、查询、定位、管理、分析为一体,助力学校从多个业务维度对校园工作进行管理,提升校园综合管理能力。

(三)落实临时性中心工作任务、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部署(10分)

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决策部署,行动迅速,推进有力,成效良好;积极主动落实学校工作安排部署,优质高效完成各类临时性中心工作任务。

三、管理服务(10分)

(一)档案管理(2分)

1.按照“三合一制度”要求,归档文件材料齐全、完整,无漏归现象,移交档案时移交归档文件目录打印件及电子档案归档文件目录,目录准确、规范、签章完备。

2.归档文件材料载体质地优良,公文用纸规范(A4规格),归档文件材料字迹工整,用字规范,无模糊不清的现象,页码正确,书写工整。

3.按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。

4.兼职档案管理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,工作负责。

(二)资产管理(2分)

1.落实责任。资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,能积极参加资产管理相关培训学习;人员及资产异动,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,责任清晰。

2.台账管理。加强资产日常管理,购置资产及时入库;按要求完成资产的清查,资产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
3.资产处置。因旧换新,先处置旧资产再办理新购置手续;废旧资产按规定及时处置,无擅自处理行为。

4.资产使用效率。办公用房及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未超标,资产无闲置。

(三)招生工作(2分)

1.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团队,明确分工。招生工作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总结。

2.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活动,每年赴招生责任区组织生源不少于3次,无违规招生行为。

3.切实加强网络招生宣传,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并及时答疑。

4.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。

5.招生责任区域新生报到率对比学校平均报到率超过90%。

(四)财务管理(2分)

1.预算编制完整规范,上报及时。

2.有专职报账员,报账及时,手续规范,附件齐全,台账登记规范,项目分类准确,数据上传平台准确及时完整。包括:网上预算签批、网上报账、所属单位人员绩效上传等。

3.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,严格执行部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,绩效工资指标结构合理,考核方式、标准统一,核算准确,报送及时。

4.落实预算绩效评价和财务目标监控要求。

(五)综合治理(2分)

1.做好所属教职工法治安全教育工作,确保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(1分)。

2.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,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。

3.做好法制安全教育任务,按要求报送平安创建信息。

四、动能激发(10分)

科学制定本部门“强校有我”行动方案,扎实开展“强校有我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,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,勇于担当、主动作为,确保“强校有我在行动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。

五、突出贡献(10分)

(一)坚持创先争优(3分)

争创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,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先进单位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。

(二)提炼 “七防工程”典型案例(2分)

总结提炼“七防工程”建设典型案例,凸显建设成效,形成特色亮点。

(三)建成智慧安防系统(1分)

建成校园智慧安防系统,并通过公安主管部门验收;做好与全省教育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工作。

(四)守牢安全底线(1分)

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,严防安全责任事故,守牢安全底线,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。

(五)安保社会化清算平稳(1分)

顺利完成34名聘任合同制员工清算工作,确保安保社会化员工清算平稳,不发生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保卫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