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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户籍管理流程


发布日期:2014-03-11    作者:高福平     来源: 湖北职院保卫处     点击:

    一、户籍迁入(新生户口迁入)
     1、新生入学时先到学校财务处缴费;
     2、到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;
     3、到所在教学院登记注册;
     4、凭入学通知书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入户手续。
    二、户籍迁出
     1、学生毕业时凭毕业证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;
     2、领取户口时凭身份证核对户口信息,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领取户口迁移证;
     3、学生凭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。
    三、办理身份证
     1、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学生需要办理身份证→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登记集中去辖区派出所办理;
     2、身份证遗失,申请办理身份证的,提供办证申请,写遗失声明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丢失时间、地点等详细经过) ,在学校保卫处登记集中到户籍辖区派出所办理;
     3、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学生需要办理身份证的,必须回当地户口辖区派出所办理。
    四、户口改派
     1、学生凭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;
     2、学生凭改派好的户口接受辖区派出所接受证明、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、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改派迁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