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户籍迁入(新生户口迁入) 1、新生入学时先到学校财务处缴费; 2、到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; 3、到所在教学院登记注册; 4、凭入学通知书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入户手续。 二、户籍迁出 1、学生毕业时凭毕业证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; 2、领取户口时凭身份证核对户口信息,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领取户口迁移证; 3、学生凭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。 三、办理身份证 1、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学生需要办理身份证→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登记集中去辖区派出所办理; 2、身份证遗失,申请办理身份证的,提供办证申请,写遗失声明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丢失时间、地点等详细经过) ,在学校保卫处登记集中到户籍辖区派出所办理; 3、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学生需要办理身份证的,必须回当地户口辖区派出所办理。 四、户口改派 1、学生凭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; 2、学生凭改派好的户口接受辖区派出所接受证明、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、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改派迁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