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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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提示


发布日期:2020-11-0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学校各单位:

为方便师生员工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,经与交警部门协商,定于11月5日来校集中办理。现有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11月5日9:00—12:00;14:00—17:00。

二、办理地点

学校东区立德广场(保卫处办公室前)

三、资料准备

申请登记上牌时,申请人需交验车辆,并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个人身份证明。本地户籍(含县、市、区)需提供身份证原件;非本地户籍,还需提供居住证或个人工作单位、学习单位、居住地址信息。

(二)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。

(三)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。

(四)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供购车发票、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的,经申请人书面提供车辆合法性来源承诺后予以登记。

(五)超标车(没有脚踏板功能、车速超过25公里/小时、车重超过55公斤)需购买保险,保险费150元/年。

请有需求的师生员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,积极前往办理。

保 卫 处

2020年11月2日